为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安排部署,进一步强化我地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,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相关制度。根据《西藏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和《阿里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2016年7月11日至7月22日,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地区狮泉河镇和七县以及17个乡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进行了建筑工程质量、安全和市场行为 等方面的综合检查,并对2016年6月份所检查的问题项目进行复查。此次共检查在建项目56个,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,口头整改意见21个。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份,已缴纳罚没款92.9052万元。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,切实落实我地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、转包、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。进一步加强对我地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,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。 下一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将继续按照“四不两直”的方式,严厉打击违法发包、转包、非法分包和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,突出抓好典型案例这个重点,敢于碰硬,敢于担当,敢于处理棘手问题,不回避问题,不遮掩、不拖延、不推诿,一抓到底,抓出实效,保持“打非治违”的高压态势。 责任编辑:黄亚军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