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,树立法治意识,4月7日,团地委组织地区中学10名青少年学生作为旁听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“9.27 故意伤害案”审理现场。
活动中,青少年们在工作人员和老师的带领下走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庭,零距离旁听了真实的审理案件过程,被告人十分后悔当时的违法行为,没有理智的思考当时遇到的问题,导致被害人死亡,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。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“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,规范自己的行为,树立法律意识,养成知法、学法、懂法的习惯”。
通过旁听案件庭审这种生动的法制教育形式,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,法律的公正,深刻认识犯罪的严重性,认识规范自己行为的必要性及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性。
责任编辑:黄亚军